人身损害打官司要多久?
人身损害打官司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人身损害赔偿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
2.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证据
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