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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消息,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发布发放第二批商品房购房补贴的公告,机关事业单位等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然人发放购房总价(以商品房网签备案价为准)3%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农牧民等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购房群体,自2023年6月18日至6月24日期间在日喀则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总价4%进行补贴,每套商品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止。
此前3月1日日喀则市发布第一批发放购房补贴的公告,2023年3月1日至6月1日或商品房购房补助资金发完截止,享受购房总价3%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购房补贴发放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完资料报市财政局并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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